工作范围和职责:承担所人事人才工作,包括人力资源规划、岗位聘用管理、薪酬福利、教育培训、研究生与博士后培养、离退休工作、院士服务等职能。主要职责范围是:
(一)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
1.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人才工作方针、政策,负责拟订所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,并组织落实。
2. 组织拟订所人才队伍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3. 负责内设机构、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。
4. 负责人才招聘、引进的组织实施。
5. 负责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考核、奖惩等工作的组织实施;承办人员调配与合同管理。
6. 承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以及挂职、交流等人员推荐与选拔工作。
7. 负责工资总额计划、人员经费预算编制及薪酬、福利待遇、社会保险的落实。
8. 牵头组织各类人才项目(含奖励)及荣誉称号的推荐与申报。
负责全所岗位培训、出国进修、学历教育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因公出国(境)计划管理、任务报批;负责出国(境)人员政审、职工因私证件管理。
11.承担所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12.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。
(二)院士工作(院士工作办公室)
13.承担院士服务和院士秘书的协调工作。
(三)研究生工作(研究生管理办公室)
14.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拟订与实施。
15.承担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,包括培养过程管理、学术交流、学位申请、研究生津贴评定等。
16.组织参加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培训。
17.负责博士后工作站日常管理,包括博士后招收、在站管理、博士后资助申报和出站评议的组织等。
(四)离退休工作(离退休工作办公室)
18.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。
19.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政治学习和重大活动,落实走访慰问等制度。
20.负责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的组织与服务工作;定期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21.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及接待工作。
人员组成:姜红梅、吕文清、周孟姣、魏本桓、高振林、梁蓓、单娟、张利华、亓霄
处 长:姜红梅
副处长:吕文清、周孟姣
离退休办主任:魏本桓
联系方式:
电 话:0532-85848631 0532-85817503
E-mail:rsc@